13位的EAN商品條碼條形碼分為四部分
一、前2-3位為前綴碼,表示分配代碼的國家或地區,我們國家大陸地區是690-695。
二、包括前綴碼的前7-9位為廠商識別碼,標識獲得代碼的企業。
三、廠商識別碼后到第12位的部分為商品代碼,由企業自己編制。
四、最后一位為校驗碼,由前12位通過一定的公式計算得出,用于保證數字識別不會發生錯誤。
商品條碼在編碼時必須遵守惟一性、穩定性及無含義性原則。
1)惟一性。惟一性原則是商品條形碼編碼的基本原則。是指同一商品項目的商品應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碼,不同商品項目的商品必須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碼。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應視為同一商品項目。 商品的基本特征項是劃分商品所屬類別的關鍵因素,包括商品名稱、商標、種類、規格、數量、包裝類型等; 不同行業的商品,其基本特征往往不盡相同; 同一行業,不同的單個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管理需求,設置不同的基本特征項。
2)穩定性。穩定性原則是指商品代碼一旦分配,只要商品的基本特征沒有發生變化,就應保持不變。同一商品項目,無論是長期連續生產、還是間斷式生產,都必須采用相同的商品代碼。即使該商品項目停止生產,其商品代碼應至少在4年之內不能用于其他商品項目上。
3)無含義性。無含義性原則是指商品代碼中的每一位數字不表示任何與商品有關的特定信息。有含義的編碼,通常會導致條形碼編碼容量的損失。廠商在編制商品項目代碼時,最好使用無含義的流水號。